735.第735章 诡异的尸案-《小道士笔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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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老张抽了口烟,一脸苦笑道:“还有一个案子更离谱!”老张喝了一口茶,向我讲起了另一件丢尸案。

    另一件丢尸案发生在乡下,是一个骑摩托车摔死的年轻人,按照乡下的规矩,没过四十九岁的人死亡了属于早夭,不能算寿终正寝,死后不能按照正常的丧事办理。

    一般正常办理丧事,灵柩要在家里挺放三天,接受亲人哭祭,吹吹打打的十分热闹,而且要不停的放着流水席,让来吊唁的人吃饱喝足,人们也是喜笑颜开的,并不会有多么难过,越是岁数大的死者,人们越高兴,认为这是到了数岁,寿终正寝了,属于“喜丧”。

    所以这样的“喜丧”有一定的规矩,灵柩必须要在家里停放三天,天天吹吹打打,大摆筵席,到了第三天要风风光光把死者送上山,才算入土为安。

    但是没过四十九岁的人死了,却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,棺材停放在灵堂的位置也是倒放着的,寓意走的不是“顺头路”,懂行的只要一看棺材摆放的位置,就知道死者不是寿终正寝,属于早夭之人。

    这样的死者是不能在家里停放三天的,一般是第一天死的,灵柩在家里停放一晚,第二天就抬到山上埋了,整个丧事可以说很简陋,也没有多少人来吊唁,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,总觉得对早死的人有些不太公平,可是几千年的民俗就是这样,已经俗定成规了,谁也改不了。

    骑摩托车摔死的这个小伙子还没结婚,按照农村的说法,没结婚就不算“成人”,所以丧事办的极为简陋,家人虽然很悲痛,但是人已经死了,只能按照规矩办,这么年轻的人生前自然没有为他预备棺材,只好临时借了同村一个老人的棺材,将死者装进棺材,准备第二天就抬到上山埋了。

    因为死者是个年轻人,当天晚上几乎没有人来吊唁,只有自家几个亲戚来看了一下,到了后半夜都回去睡觉了,一般都是孝子守灵,也就是死者的儿孙守灵,可年轻人没有结婚,哪有儿孙为他守灵?

    父母是不能为儿子守灵的,这是犯忌讳的,所以到了后半夜灵堂里冷冷清清,一个人都没有了,只剩下了灵前的两只摇曳的蜡烛和燃尽的残香……

    到了第二天,这家人按照计划准备把死者送到山上埋了,在出殡之前有个仪式叫“眼敛”,从字面上意思来看,似乎是用眼睛把死者安葬了,其实这是一种吊唁仪式,就是打开棺材让亲属看一眼死者,这时亲属们会哭嚎不舍,这一眼看过之后就会永久性钉上棺材,生者和死者就阴阳两隔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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